房产纠葛案例简介:
杨某和严某双双离异后再婚。在注销结婚之前,杨某将自有的房屋,并将户口迁入严某寓居的私房内。双方结婚后,严某的私房遭遇,其中安顿人口包括杨某在册的9口人。于是严某和部门签署了安顿补偿协议,肯定补偿款的份额。后因严某和杨某感情不和,双方调解。但是时未针对房屋款停止分割,半年后,杨某请求分割安顿补偿款中属于本人的份额。但是严某以为,自杨某入住,其未对房屋停止维修、改建、管理等人力物力上的投资,所以这套私房的补偿属于本人一个一切,和杨某没有关系。庭审中,杨某提供了由律师调取的动迁单位所留存的这套私房的资料,标明本人也属于这套私房的安顿人口。
天津房地产律师剖析:
本案争议的焦点是,杨某能否享有该被房屋的利益。依据单位保存的资料可知,杨某的户口在系争房屋之内,并且被列为安顿人口,在中根据其身份取得了相应的补偿。因而这套私房所得安顿补偿款中应有属于杨某的份额。
判决:
本案最终调解结案,严某支付杨某相应的安顿补偿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