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生子”能否合法?因“生子”闹,孩子抚育权归谁?理想生活中,有些夫妻结婚多年,因丈夫无法生育,夫妻两人仍没有小孩。为了持续家中香火,丈夫作出决议,让妻子去“生子”。于是妻子“生子”,随着孩子出生,夫妻两人之间引发一系列矛盾。
律师解答:首先,“生子”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被明令制止的。固然在刑法、民法等中对此没有规则,但*2001年发布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方法》及《人类库管理方法》明白规则,制止以任何方式买卖配子、合子、胚胎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施行任何方式的技术。其次,从道德观念上看,“生子”有悖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。同时会产生很多的社会影响,应当予以制止。最后,假如夫妻双方确因生理条件无法繁衍后代,能够采取收养的方式。